● 各級政府部門對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均要在同級政府網站、辦事場所發布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地點及時間、聯系電話、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
● 各級政府要通過本級政府網站依法集中公開本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督方式等信息。(縣編辦牽頭落實)
● 各級政府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決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在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并對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各級政府部門要在同級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決算及報 表。
● 各級政府部門在公開預算和決算信息時,同步公開“三公”經費預算和決算,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
● 各級政府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及時完整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及時公開本地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頭落實)
● 各級規劃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法規政策,重點做好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工作,逐步建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查詢系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 頭落實)
● 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相關部門要在相關網站或新聞媒體公開審批、核準、備案等項目批準信息。及時發布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征地征收、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 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
●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每年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落實)
● 各級衛生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第一時間通過同級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發布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 縣衛生局牽頭落實)
● 各級民政部門每半年通過本級政府網站對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集中公開,重點公開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縣民政局牽頭落實)
● 縣教體局通過網站、雜志等途徑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縣教體局牽頭落實 )
● 各級環保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環境執法檢查依據、內容、程序和結果等信息。開通在線舉報渠道,及時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整改情況。
● 公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各級環保部門要通過本級政府網站第一時間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和質疑。(鄲城縣環保局牽頭落實)>
● 各級民政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本地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注銷、評估、年檢、查處結果等信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機構的服務、收費等信息以及慈善組織信息。(縣民政局牽頭落實)
● 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在本部門網站或本級政府網站公開提供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縣民政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